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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为什么能够骗人?

2017-02-21 预防犯罪研究中心


现代人往往自诩聪明才智,不认同“洗脑”的概念,认为怎么可能会有“洗脑”这种事情发生呢?谁都不是傻子,谁都会有自己的独立意识和思考能力,谁长这么大也不是吃素的。没错,但是事实上,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就是能看到各种各样我们无法理解的“奇葩”,有许多我们认为理所应当的问题到他们那里就被拧成了一股麻花。其实,不能完全把责任推给上当受骗的人,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更多的我们还是要从传销的制度和手段上寻找其坑蒙拐骗的高超技艺并加以审视甄别加以规避克制。





(一)传销从精神和物质双层面迎合了一部分人的需要


在精神层面,传销始终一厢情愿地把自己和各类政策联系在一起,以帮助地方发展为立足点,以拥护政府为口号,把违法犯罪包装成了“利国利民利己的伟大工程”,迎合了广大适用人群积极向上的价值观,使得广大基层从业者蒙在鼓里却为自己的“为国奉献”而骄傲。





在物质层面,传销以迅速致富为噱头,以高达上百倍甚至几百倍的利润率为诱饵,使得大量妄图走捷径的人投身这一行业,迎合了他们急功近利、渴望成功、钟情财富的内心需求,给广大在现实世界中并不如意或迷茫盲目的人群提供了海市蜃楼般的“曙光”,以晋升、金钱、群体生活、充实的走工作为这部分人制造了虚幻的“目标感”。


(二)传销在过程设计和制度设计双层面环环相扣把控了节奏


在过程设计方面,传销深谙节奏的重要性,决不妄想一蹴而就,而是至少经历邀约—说服—吸引—获得认同—金钱绑架—生活融入—耳濡目染等至少7个环节,保证“洗脑”的无期徒刑。邀约是为了先把目标人群拉到传销中来,说服是为了争取“考察期”5-7天的顺利完成,吸引则是从精神物质多层面阐述自身合理性(初步洗脑),获得认同则是用肤浅粗俗的“励志成功学”以及不伦不类的“专业知识”得到适用人群的心理认可,金钱绑架则是运用各种技巧鼓励适用人群掏钱入会,进而迈出关键一步,完成适用人群从“考察者”到“从业者”的身份转变,生活融入则是把从业者聚集到相同社区中进行家庭式生活,进而在日常生活中耳濡目染逐步完成心理身份的自然转变。最终在3-6个月的周期内,把适用人彻底纳入传销体系,而适用人自身却往往没有意识到自己思想意识的变化。





在制度设计方面,传销经过18年的发展,早已在圈钱分钱的数字游戏领域达到炉火纯青,通过为五级三晋制的新一轮包装,附着以责任制、出局制,再辅之以经营管理二十条,实现工作与生活两个层面的控制。同时在传销初期通过减少下线人数、控制份额数量、按时瓜分金钱的手段减少适用人群晋升的难度和起初的戒备心。最关键的是,层层保密、互不借贷、杜绝闹事这类的内部契约保证了传销组织内部的封闭性和稳定性,使得广大传销从业者自以为自己是国家庇佑的“阳光产业”,实际上从认识水平上早已脱离社会发展的步伐。


(三)传销塑造了一整套“合理化”的逻辑和证据




传销组织在长期的发展中十分注意对“证据”的收集,这也要归功于传销者一直以来苦心孤诣的胡编乱造和无中生有,一块石头一个标识一个物品随时随地都能被伪造成传销的“隐喻”或“暗指”,通过对证据链的伪造或附会,把传销摆不上台面的特质包装成国家暗中支持的表征。



在传销组织内部,我们不仅能看到前文所述的各种谎言和伪造证据,他们更有自己的出版物和公众号,再通过树立个别的成功范例,把适用人群忽悠的不要不要的。当然,他们会告诉你“是不是觉得有一些奇怪”,鼓励你去“考证这些证据”,支持你“要相信自己的眼睛,而不要简单相信我们所说的话”。当“证据”成为嫌疑人刻意提供给你的“证据”时,其可信度就可想而知了。而大多数适用人群却无法拆穿,甚至真的只是人云亦云地稀里糊涂地选择了从众。


(四)传销一入深似海,令从业者羁绊太多泥足深陷


传销的一大特点就是亲拉亲、友拉友,亲友羁绊环环相扣最终形成了宏大的传销体系,甚至出现了举家参与传销的可悲事实。在这样的体系中,从业者彼此渲染、相互影响,同时感性地认为“我的亲人朋友不可能会害我”,而忽略了亲人朋友可能也只是个被蒙蔽的受害者的事实。传销组织是依靠谎言构建起来的,而谎言层级体系里一方面被不断包装,一方面被严格限制在当前层级之中,一方面在亲友关系的信息不对称里层层弱化为了“善意的谎言”甚至干脆摇身一变成为了“真理”。即使有一天,当你上总后突然发现,自己并不能获得宝马香车,并不能月入百万,并没有参与国家工程的机会,当你终于发现自己上当的事实,情感的牵绊令你无法割舍,金钱的既得让你弃之可惜,理智的长期蒙蔽更会使你自暴自弃选择在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因为你发现,很可能这个时候,你最亲近的亲友都已身处这个体系。身在传销,多少是个“自食其力”的骗子,离开传销,你很可能将一无所有。


(五)传销改强力控制为柔性输出,使人戒备心大减


传销组织控制手段的变化,令人戒备心一降再降,激烈的对抗和执拗的个性将变得几乎没有用武之地。当人身安全得到保障的同时又辅之以财富诱惑和精神洗脑,实际上更容易令人信服。因为适用人群一旦确认了安全,那么很可能就会想当然地将注意力分散到初始目的上来,即“考查生意”。当适用人群执着于“考查生意”时,就很难再保持清醒的认知水平了。


(六)传销仗着法律的仁慈而有恃无恐


由于法律的仁慈,导致下面的一般参与者不能受到法律的惩罚,确实使得传销组织始终无法根除,也给其进一步的扩张和蔓延留足了口实。而从整个社会层面,物价的飞涨,贫富的拉大,社会不公正的频繁发生,浮躁而不实际的就业观和致富观为传销的肆意生长提供了一片沃土。这一切都使适用人群忘记了“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古训与精神。


(七)传销从业者的语言能力和目的性极强,然而适用人群却往往学识浅薄急功近利


传销从业者呼嚷着自己语言能力的迅速提高,叫嚣着口才是21世纪最好的通行证。但是一旦离开“自身阅历”“传销知识”“成功学”等华而不实的内容,其“口才”往往漏洞频频不足称道。然而,就是这样激情四射多角度展开的语言攻势,却为传销拉人圈钱的目的打下了极好的基础。


因为相比这些半瓶子晃荡的传销从业者,广大适用人群则在其节奏控制与方向引导之下,迅速陷入自己的知识盲区之中,在一场没有准备的战争中旋即开始了对自我的否定和怀疑。归根到底,固然是传销从业者多年磨炼的炉火纯青,但更是广大适用人群在知识、心态、辩证思维、质疑精神方面的不足给传销的见缝插针留足了可乘之机。


引用凤凰卫视真实的主持词作为这一课的结语:尽管国家打击传销已经这么久了,像李旭李会长做反传销的工作也是这样的倾尽全力,但是仍旧有不断的新人进入传销组织,一方面是抱着发财的美梦,另一方面却又是一个个家破人亡的故事,怎么样才能够避免更多悲剧的发生,那就要做到不被洗脑,要保持独立的思考和独立的人格,不盲从,对事物保持质疑的精神,这样才能够看到事物本来的面貌,让自己远离骗局。


在此,希望广大传销从业者或传销适用人群尽快识破骗局,回头是岸。


盼君好,望君归,待君早回头。

编辑作者简介:江西宜春人士,姓名:袁永昌,09年开始参与民间反传销组织工作,10年至今独立网上预防传销,13年组建【中国反转基因联盟QQ群平台】腾讯微博实名认证:袁永昌防传销求助SOS(粉丝两万)2015年正式启动【同城防传销联盟】进行实地反洗脑
,腾讯QQ466508989,空间访问量57万


近年来,全国各级工商、公安机关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采取积极措施,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去年 7 月 -10 月,工商、公安机关开展的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去年全国工商、公安机关共捣毁传销窝点 2 万余处,教育遣散传销人员 40 余万人次,查处和取缔了一批传销组织,依法严惩了一批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进一步遏制了传销活动的扩散蔓延。但目前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十分猖獗,传销的手段更加隐蔽,大量的群众上当受骗,传销造成的社会危害十分严重。工商、公安机关在保持严打高压,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特别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远离传销、拒绝传销。




  一、传销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明确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是一种犯罪行为。明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传销活动。参与传销活动,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均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二、传销行为的主要特征包括:

   1. 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

   2. 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3. 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或者返利。

  三、警惕传销组织打着“国家搞试点”、 “西部大开发”等旗号,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群众参与所谓的“资本运作”或“阳光工程”等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四、警惕传销组织打着 “招聘”、“介绍工作” 、“招工”等名义,诱骗学生、农民、下岗职工参与传销活动。

    五、警惕传销组织打着“特许经营”、 “加盟连锁”、 “连锁销售”、“直销”等名义,诱骗中西部等地群众和少数民族群众到异地从事传销活动。、

  六、警惕传销组织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网络营销”、 “网络代理”、 “网上学习培训”、“点击广告即可获利”等名义,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活动。

  七、警惕传销组织披着合法公司、企业的外衣,以销售商品为掩护,以高额返利、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发展加盟商、业务员等形式从事传销活动。

  如果有人给您介绍的“工作”、“生意”或者推荐“投资”,前提条件是您得交钱或者购买一定产品,并且要您发展亲戚朋友参加,并许诺您可以从中提取报酬,这就是典型的传销行为,您要高度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如果发现传销活动,请及时向发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12315 ,公安机关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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